关于申报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12-25 点击数:

各院(系)、处(室)、馆、中心:

根据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政府会计制度》等文件和教育厅预算工作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,现将2019年财务预算编制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继续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报告编制工作

学校各党群部门、行政处(室)、教学、教辅部门请做好收支预算,负责教学的二级学院(系)只做收入预算(创收),不做支出预算,学院(系)各项支出预算由教务处统一编制。

二、2019年学校财务预算工作编制依据、编制原则及内容等

依照国家“无预算,不支出”原则,学校的预算工作必须做到及时、准确、完整、细化。为此,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学校,认真做好2019年学校财务预算的相关工作。

(一)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

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为:国家预算法、高校财务制度、政府会计制度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、学校“十三五”规划、学校年度财力、单位工作任务目标、单位年度收入情况、学校和各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等。

(二)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

1.依法编制。学校预算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、高校财务制度、高校会计制度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、省教育厅2019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。

2.量入为出,收支平衡。预算编制以量入为出和量力而行为基础,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在总量上平衡、收支结构合理以及分配比例协调。

3.统筹兼顾,保证重点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布局,科学筹划、协调发展、兼顾各方、保证重点。

4.零基预算原则。为落实教育部提出的调整学校财务资源存量,激活存量的要求,2019年将继续实行零基预算,2018年底各项结余经费须纳入2019年统一预算。

5.勤俭节约原则。厉行勤俭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。从严从紧做实预算,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支出;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在2018年基础上只减不增,构建节约型校园。

6.讲求绩效原则。校内预算按照编制有目标、执行有监督、完成有评价、评价结果有反馈、结果有运用的原则,把每一分钱落到实处,并将项目绩效分析、论证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,花钱必问效,无效必问责。

(三)部门收入预算的编制

1.部门事业收入预算要准确全面。为准确地预测学校当年的教育事业收入,研究生学院、学生处、教务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等要根据招生计划、收费标准、学生人数等影响办学收入的因素准确地预测办学收入,并提供与收入相关的资料,主要有:本年度各类专业的招生计划、在校学生人数、收费标准等。学生处还需提供学生住宿费收入情况。

2.部门收费类办学收入和服务创收类收入要编报规范。凡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各类办学收入要作预估编报;凡是有符合规定的服务创收类收入要如实编报,并提供学校批准文件或办学协议、合同等,涉及校内校外分配的须注明分配比例。

(四)部门支出预算的编制

支出预算要按经费来源以及用途划分,按照常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分别编报。

1.常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。常规基本支出预算指用于保障本部门及本部门负责分配给有关方面,开展正常业务活动、维持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,其内容包括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(含各类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等)、后勤保障性煤、水、电等刚性支出经费,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经费、日常公用和办公所需经费,以及政策文件等规定的必要配套和补充经费等。

常规基本支出预算要按照总科目和数额、明细科目和数额逐一列示,原则上不得超过2018年学校分配的预算指标并要有一定缩减。

2.项目支出预算编制。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常规基本支出预算以外的,用于保障学校全局性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为完成某一特定任务事项,属于具有突破性的工作提升和用于设施条件改善建设的,由学校安排资金支持的专项支出计划,其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建设项目、人才培养引进和团队建设项目、学科建设项目、各类设备采购计划项目,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活动项目、基本建设工程项目、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等。

项目支出预算要坚持“科学论证、合理排序、属地管理”的原则。

1.凡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部门,必须适时提供项目可研报告和项目概算材料,涉及政府采购的还要提供采购立项材料等。首先由部门提出项目预算申请,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,部门所报的项目必须是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事项,非本部门所辖业务的项目需报校内主管部门申报,即:各有关部门将教育教学建设项目报至教务处,由教务处汇总报计划财务处;各有关部门将设备采购计划项目报至资产处,由资产处汇总报计划财务处;各有关部门将基本建设工程项目、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报至基建处或后勤处,由相应部门汇总报计划财务处。计财处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,结合学校财力状况,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各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额度,再由学校相应主管部门按学校安排额度组织相应论证答辩。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当年安排的预算项目,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确认后执行。

2.所有项目支出预算需列入当年经费预算额度,申报部门需列出经费支出计划时间表(含跨年支出时间计划)。

学校预算一经审定,一律不得突破,监察审计、计划财务等部门要对预算执行进行全程监控,对出现预算执行不利或者超预算的,要予以追查问责。

三、时间要求

部门常规预算报告在2019年1月9日前(A4仿宋4号字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[需加上部门名称])送至计财处(7号窗口)褚鹏程,联系电话:89386088,邮箱:1511821596@qq.com

项目预算报告由各申报部门于2019年1月8日前(A4仿宋4号字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[需加上部门名称])报送至各业务主管部门(不报计财处),各业务主管部门于2018年1月11日前将项目预算报告及项目汇总表各一份送至计财处褚鹏程,联系电话:89388210,邮箱:1511821596@qq.com

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予以退回重报,对不报的不予核拨预算。


附件:2019预算收入、支出表及项目申请表.zip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计划财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2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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