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.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.关于发布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—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.关于发布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—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.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—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,沈阳化工大学计划财务处于2018年12月28日开始收集教职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。
1、时间: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2日
2、地点:财务处7号窗口 褚老师
3、步骤:1、各部门先到财务处7号窗口,领取填报表格,并
确认。
2、通知本部门员工填报信息。
注意:此表格填报信息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。与员工在
个人所得税手机申报客户端
app
上申报的信息必须一
致,信息不一致造成的后果,由员工本人承担。
5、手机申报客户端 app申报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——2019年1月7日。请务必于此时间段内,于个人所得税手机申报客户端申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。
6、咨询电话:12366
7、填报明细表的电子模板如下。
沈阳化工大学计划财务处
2018.12.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