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19-07-09 点击数:
由财务处纳入相应支出预算科目和确定科目中分项计划限额(含学费与科研提成),并按上述办法执行,未纳入支出预算科目的不得支出。其中:院(系部)学费提成各支出科目的主管院领导按下列原则确定:“图书器材”为主管资产工作的院领导;“奖助学金”、“创新基金”和“教育交流”为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;“奖励基金”为主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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