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19-07-09 点击数:
各学院(系、部)、处(室)、馆、中心:
经辽宁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批,我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立为12210000720947964C,今后再开具“沈阳化工大学”名头的发票,请使用新的社会信用代码,原学校开具发票所用税号210106720947964作废,望周知。
沈阳化工大学计划财务处
CopyRight 2019 All Right Reserved 沈阳化工大学计划财务处 版权所有 总部地址:沈阳化工大学校部财务处 联系电话024-893882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