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(部门):
参照往年上级财政部门关闭国库支付平台的时限要求,为做好财务年终对账、决算等财务工作,现将2024年末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单位(部门)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今年学校预算安排经费的执行进度,对各类设备、物资采购、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等根据合同及时办理验收及结算付款手续。
二、各单位(部门)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,坚持厉行节约、勤俭治学、反对浪费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,严禁年末突击支出各项经费,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发生,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时效和绩效。
三、计财处将对尚未冲账的借款进行清理,截至年末仍未还款将相应扣减该单位(部门)2025年度预算指标。
四、请各学院(系)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学宿费催缴工作,督促学生按时缴费。
五、学校业务具体工作时间安排:
1.2024年12月12日起停止办理柜台业务(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及还款冲销业务可继续办理);2024年12月21日起停止办理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及还款冲销业务。
2.2024年12月5日起财务网报系统关闭,请将网审单据于2024年12月12日前送交至计财处办理线下业务,未送交的网审单据将作废,需2025年重新提交网签。
六、校办企业业务具体工作时间安排:按照国税局发票不允许跨年报销的要求,同时为教师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,封账时间定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,日期为2024年的发票请于2025年1月1日前送交至计财处报销,开账后只能报销日期为2025年的发票。
七、根据学校寒假时间安排,计划财务处将安排假期值班,具体值班安排另行通知。
计划财务处
2024年11月10日